陈某在亲友的婚宴上喝高了,他原想到浴池洗澡、睡觉,等酒醒了再回家,不料却在洗澡时跌入了盛满热水的水池中烫伤。近日,蚌山区法院以浴池老板未尽合理安全责任,调解其承担陈某的部分赔偿责任。
随后,陈某以被告未在盛满热水的小水池旁,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消费者进行提示和保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9832.15元。张某辩称浴池内小池水烫是个众所周知的客观事实,陈某作为成年人,有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其由于大意造成损害后果应该自行承担责任,被告仅能给与部分补偿。案经法院调解,确定张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4300元。
调解后,张某主动履行了上述赔付款项。(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