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我的思想、情感都无一例外地随着案情的起伏而涨落。近日,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一起盗窃案。
鑫明原系我市某大学在校学生,他勤工俭学,利用晚上业余时间在外打工。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被告人鑫明在本市某小区“星星网吧”看店,其多次趁晚上无人之机,从店内拿出开电脑主机箱的钥匙,打开机箱,盗走机箱内内存条共计72根,随后通过网络以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格将所盗内存条销赃给合肥市从事电脑维修的人员。鑫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价值3万余元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有立功表现,具有从轻量刑情节,依据法律规定,最终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开庭当日,当法警将鑫明带上法庭时,我看到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可憎,看似文弱的脸上架着一幅眼镜,透过他眼里的恐惧与彷惶,我可以看到他对生活的憧憬与期望。鑫明的父母就是一对普普通通的工人,看上去非常朴实。庭审结束后,他们走到儿子身边告诫他的也是非常朴实的语言:“小明,在里面要听干部的话,好好干…。”
鑫明本是一名天之骄子,本应有美好的前程、幸福的家庭,就是因为一时的贪念,酿成了终身无法弥补的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