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和我平时审理的普通伤害案件乍一看没有什么区别,仔细翻阅卷宗却发现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不是一般关系,而是姑嫂关系。一家人怎么会闹到法院打刑事官司的地步?经过与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接触,逐步了解到被告人是一名乡镇干部,其为哥哥的事情与嫂子发生冲突,双方互相厮打,被告人将被害人耳朵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案件发生以后,经过派出所和检察院的多次调解,双方都未达成协议,最后移送到法院。对审理此案,我只要按程序开庭,依法作出判决就能很快的结案。但被告人的一辈子前程也就毁了。姑嫂之间家庭关系也会彻底闹僵,两个家庭都会受影响。这看似简单的轻伤害案件要圆满审结并不容易。我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多次给双方做思想工作。被告人很快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愿意承担被害人的一切经济损失。被告人的丈夫也主动出面向被害人赔礼道歉,但是被害人对被告人的作为仍不认可。经过与被害人多次深入交谈,才发现矛盾的焦点已不在被告人的身上,而在被害人丈夫即被告人哥哥身上。原来姑嫂发生矛盾的原因就是因为被害人与其丈夫不和,互相吵闹,妹妹为帮助哥哥才与嫂子发生冲突。看样子哥哥的家庭关系处理不好,还会影响姑嫂关系。为了更好的处理此案,我又把被告人哥哥请到法院,跟他讲明利害关系,并和他一起做被害人的工作。被害人最终不仅与丈夫和好如初。还原谅被告人的行为,接受被告人的赔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两个家庭都皆大欢喜。此案我虽然做了很多额外的调解工作,但看到两个家庭露出了笑脸,我感到非常的欣慰。一位优秀的法官不仅是案件的审判者,还要处处替百姓着想,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