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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捡枪不上缴 被判刑罚悔已迟
作者:王磊  发布时间:2009-11-20 09:10: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案件。2年前的一天夜里,的哥潘某在其驾驶的出租车后座上捡到了一只黑色提包,包内有一自制手枪及子弹80余枚。潘某在明知此物是枪支弹药的情况下,仍私自把手枪和弹药藏匿于家中。今年9月份,经人举报,公安机关对其家中进行搜查,查获自制手枪及子弹80余枚。经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被告人潘某所持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金属弹丸的自制枪支,具有杀伤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私自持有枪支、弹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鉴于潘某是初犯、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法官告诫市民:国家对于枪支警械的管理有明确的规定,严禁个人非法持有、使用,不论什么原因,一经发现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请广大市民不要因为好奇等原因而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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