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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不悔改,重操旧业五进宫
作者:王磊  发布时间:2009-11-23 08:19:21 打印 字号: | |

26岁的代某小学毕业后就无所事事,很快就混迹于江湖之中,学起了盗窃,先是小偷小摸,后慢慢地发展成了江洋大盗。此前就曾因盗窃被四次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在今年8月的一天夜里,没有钱花的代某又技痒难耐,来到我市一新建小区,采取翻窗入室的手段,盗窃被害人帝驼手表一块,手机二部,经鉴定价值为15210元。随后意犹未尽的代某又窜至另一家,采取同样手段,盗窃卡西欧数码相机一部,价值142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小区录像及指纹线索,很快抓获了这名梁上君子,并从其住处搜查到赃款赃物。

蚌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判处代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提醒市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一个公民都应“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代某说到自己小时候不好好上学,就想着玩,又没有钱,就跟着社会上的老大干上了盗窃,现在悔之晚矣。听到这些,法官希望代某真诚悔过、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也希望大家都能够自觉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责任编辑: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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