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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借手机一去不还 拘两月罚两千后悔不迭
作者:莫富强  发布时间:2009-12-17 08:09:36 打印 字号: | |

公共场所要看管好自己的手机,借给陌生人用需格外小心。日前,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借打电话为名而骗走手机的诈骗案,李某因此被判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李某平日游手好闲,之前就因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200882522时许,李某在蚌埠某夜总会内,以借手机为名将被害人小陈的一部深蓝色诺基亚N81手机骗走,而后卖给他人,销赃得款2000元。后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2420元。案发后,李某亲属帮其全部退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遂依法从轻作出以上处罚。

责任编辑:莫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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