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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子女达不成赡养协议 耄耋老母与之对簿公堂
作者:莫富强 刘心乐  发布时间:2009-12-21 15:42:33 打印 字号: | |

人过八旬,本应颐养天年、尽享天伦之乐。而蚌埠的王老太却要费心和六个子女因赡养纠纷对簿公堂,令人唏嘘不已。

王老太一生育有五男一女六个子女。如今的王老太已年过八旬且患有多种疾病,自20083月至20097月住院治疗,现已全身瘫痪,昼夜需要人护理。但六个子女不能平均承担赡养义务,和老母亲对赡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故被诉至法院。蚌山法院的主审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从亲情着手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六个子女达成协议:王老太住老四家里雇人照料,六子女自200910月起,于每月15日前各给付其母赡养费300元整,老三补付赡养费2700元。

法官说法:“羊知跪乳恩,鸦有反哺义。”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应尽的法律义务。面对白发苍苍、颤颤巍巍的父母,每一个做儿女的都应该像父母当初养育自己时那样回报父母。因为将来某一天,做儿女的也会老去,善待父母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

责任编辑: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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