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本是普通的犯罪,可是本案的被告人使用的手段可不简单。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网上盗窃案。
被告人周某是一位IT高手,由于没有工作,自己又喜欢玩乐,没有经济来源的他就打起了利用计算机网络盗窃他人游戏账号及密码,然后销售牟利的道路。自2008年6月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案发后退出部分赃款,本院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市民,互联网是一个大世界,它使人与人之间的空间拉近,使许多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活跃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但是网络技术也为不法分子专了空子,他们通过远程控制计算机,盗取受害人的钱财及各种有用的信息。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伸手,就必会落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