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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钱酿死结子告父 法官调解息诉伤难平
作者:莫富强 施君  发布时间:2010-03-08 08:51:35 打印 字号: | |

“要不是还有那么一点自制力,我真不知道会坐出什么傻事错事来!”坐在法官面前的小方气呼呼的说。一杯热茶递上,法官耐心地倾听小方1个多小时左右的诉说。原来,小方是来告他的亲身父亲的。

小方讲,20096月其父老方为还债向其借款5万元,还不上钱的老方承诺将现住房过户给原告居住(8月已过户给小方),可房子是小方2001年经手花了3万给父亲买的; 因为是父亲,小方没有留下任何字据。父子双方为此反目并发生纠纷,经派出所二度调解未果。

老方膝下三个儿女,小方是长子。老方称,之所以拿小方5万,是将现住房以8万元的商定价卖给小方了,小方还欠他3万元,不但不付清,还到家里闹事,只好拨110报警。小方是诬告,老方要反诉。

摆在法官面前的证据只有上述房的房地产交易税契存根。耐心的法官没有一判了之,待双方情绪稳定后,从亲情着手劝完老方劝小方。从仅有的证据上看,只能认定房屋买卖关系,经济账虽然算不清,但良心账双方是清楚的,家务事难断,但亲情割舍不掉,让一步地阔天宽。经过法官一轮又一轮的劝说,小方提出撤诉的请求,老方也不反诉了。

    【法官心语】办完案子,看着双方当事人迈出法庭后,谁也不理谁,仍旧分道扬镳,法官心情依然很沉重,诉讼结束了,但留给父子间的伤痕何时能抚平呢?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即便是父子,在重大财产的处置上也要留有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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