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一段不该发生的感情使小磊降临人间;今日,为了自己能完成学业,小磊将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蚌山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件抚养费纠纷案件。
15年前,钱红与已有家室的赵强相识、相恋,当钱红告诉赵强自己怀有身孕时,赵强却让其去医院打掉孩子,最终钱红偷偷从医院跑出来生下了小磊,当钱红抱着儿子找赵强时,赵强却矢口否认小磊是其儿子并拒绝承担任何责任。钱红无奈诉讼到法院,要求赵强承担小磊的抚养费。法院通过亲子鉴定,确认了赵强与小磊的亲子关系并判决赵强每月给付小磊抚养费120元。随着小磊一天天长大,其所需费用越来越多,特别是小磊上高中后,学习费用的支出大幅度提高,在与赵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小磊一纸诉状将赵强告上法庭,要求其增加抚养费。
法院经审查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赵强作为小磊的亲生父亲,应承担抚养小磊的义务,经法院调解,赵强将每月抚养费增加至450元。
15年前的错误,给三人带来了沉重的创伤:钱红多年来靠打临工抚养儿子,至今孑然一身,赵强丢掉了大好仕途,虽然他保住了自己的家庭,但在家庭中的地位却一落千丈;小磊从小就在人们异样的目光下长大,他十分渴望能见到自己的父亲,叫一声“爸爸”,但父亲却避而不见,“爸爸”成为小磊内心深处永远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