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直击
大学生“生财有道” 网上换物骗钱财
作者:王磊  发布时间:2010-03-11 08:11:15 打印 字号: | |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发展,网上购物、网上换物应运而生。即大家把用不到的东西通过网络和别人交换,得到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大家各取所需,皆大欢喜。可是再好的事情也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蚌山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诈骗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李某是一名大学生,但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再加上遇上些小挫折,就想从别的网友那骗些值钱的东西卖。从08年的1月份-12月份,李某通过在网上聊天,谎称自己是别校的大学生,以换笔记本电脑、手机、MP4等为诱饵,留了假名和假地址。骗取被害人将财物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到蚌埠,李某领走财物后,将手机停机。被告人李某通过这种手段共骗取他人财物总价值18850元,案发后,部分赃物被追缴后发还被害人,其余赃款在诉讼期间,由家人帮助全部退赔。

蚌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采取网络购物或换物的手段,虚构假名、假地址,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系初犯,案发后积极退赃,如实主动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责任编辑:陈海燕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