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亲戚将车赎回,因亲戚不还钱,自己又当了回被告,这是蚌埠付雄的烦心事。近日,蚌山区法院调结该案,付雄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2007年,王海之子将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轿车,寄卖到蚌埠某寄卖行得款4.6万元挥霍掉。事后,王海找到表兄付雄,想用付雄的购房协议书和发票做抵押将车赎回,并陈诺在半年时间内,用自己父亲的现住房(现产权人:王海之父)到银行抵押借款,将欠款还上,或者以房产证换回付雄的购房协议书和发票。因是亲戚关系,付雄就同意了。在给寄卖行写借具时,付雄糊涂地在借款人处签了名,王海在担保人处签了名,二人向寄卖行写下了5.8万的借条后,王海如愿将车赎回。
可王海之父至今不同意将房子产权划到王海名下,王海又不还钱给寄卖行,付雄至今拿不回自己的购房协议和发票,还被寄卖行告上了法院。
经法院调解,王海与寄卖行达成还款协议,付雄也拿回了自己的证件,寄卖行当庭撤诉,原被告双方拉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