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夫妻之间应当相互支持,相互扶助。但是演绎“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的也时有发生。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原告王某诉称,其本是某事业单位的一名职工,2008年因车祸造成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妻子自从其受伤后即将其放至父母家中,拿走了工资单,带着孩子另过,对其不理不问。原告的父母年龄已老,经济拮据,自己已无生活自理能力,打算与妻子离婚,用自己的工资雇一个保姆。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同样的家庭,同样的遭遇,刘某就走上的另外一条维权之路。原告刘某也遭遇了这样的事:由于其发生意外,造成生活不能自理,丈夫也不闻不问,迫不得已,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履行夫妻扶养扶助义务,为自己承担医药费、照顾自己。蚌山区法院也已受理此案,目前也在审理中。
掩卷长思,曾经的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在现实面前都烟消云散,想起西方结婚时的誓言:无论贫贱富贵、生老病死、都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