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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古稀仍旧打工 不幸摔伤维权成功
作者:王阿晶  发布时间:2010-03-22 08:14:10 打印 字号: | |

一位年近古稀之年的老人依旧为生活四处打工,却不幸摔伤。日前,蚌山区法院通过调解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老刘今年六十七岁,因家境不宽裕仍旧四处干零活养家。20099月,经同村人介绍老刘去了小郑处干活,小郑又将其介绍给了小张。几经周折,老刘终于在小张施工的我市某机关锅炉房做起了建筑活,并于当天下午即因施工的铁栏杆倾倒而摔伤。老刘当即被送往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花费医药费近2万元。经多方协商,三方就赔偿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老刘遂诉至蚌山区法院,要求判令小郑、小张及某机关共同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共计3万元。在案件审理中,经法院悉心调解,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完毕。老刘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法官心语:老年人寻求劳动创收应当注意劳动强度与劳动安全。建筑工程类劳动因其工种的特殊性,要求具体施工人和施工单位均应持有相应的资质。需要雇佣相关单位和人员施工的,也应当主动留意其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责任编辑: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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