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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化纠纷 锦旗表心迹
“我代表六七十号人过来了!”
作者:金煜  发布时间:2010-03-23 08:43:31 打印 字号: | |

“公司六七十号人都要过来,我把他们劝住了,我代表他们过来了”322上午,蚌埠文与建公司的老周将一幅写着“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蚌山区人民法院,感谢法官为企业排忧解难。

蚌埠某公司一直与许某有生意往来,2008年年底,文与建公司接到客户投诉称其公司销售的烧杯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文与建公司经调查发现许某在生产烧杯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产品质量下滑,正当文与建公司准备与许某交涉此事时,许某一纸诉状将文与建公司告到禹会区法院,要求公司偿还拖欠的货款23000余元。文与建公司不甘示弱,也起诉到蚌山区法院,要求判令许某取回其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9300元,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该批产品虽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但仍有一定使用价值。为尽量减少双方当事人的损失,在法院反复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即文与建公司给付许某货款12000元,产品归文与建公司所有。随后,双方撤回了各自的起诉,为了表示感谢,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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