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蚌山区法院打官司真是方便!”这是一离婚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发出的由衷感慨。
某男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其在上海市打工的妻子,请假回蚌,向蚌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离婚,立案庭立案后,了解到该男面临近日即将被送往白湖农场服刑,将远离我市,如不及时解决该案,势必要远赴白湖农场开庭,这样无形中要加大诉讼成本,浪费诉讼资源,也会造成女当事人要在蚌埠、上海、白湖三地往返数次,给当事人带来极大不便,考虑到这些客观因素,立案庭速裁法官放下手头其它工作,立案当日即赴羁押该男的怀远看守所向其送达诉状副本,同时向其详细地告知了享有的诉讼权利,此后,征得该男同意,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当日立案,当日结案。当事人和律师办完相关诉讼手续后发自内心的表达了本文开头的感慨。
蚌山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已将最大限度的给予当事人诉讼方便,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融入到每个工作环节,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