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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放炮吓人一跳 路人插话持刀砍人
作者:莫富强 邵卫东  发布时间:2010-04-01 08:27:23 打印 字号: | |

别人吵架,被告人插话劝架,一语不合,竟拿刀将人砍倒在地。日前,蚌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霍四建犯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200412219时许,被害人小刘的妻子路过蚌埠某居民小王家门口时,被小王家小孩放炮吓了一跳,遂与小王发生争吵、厮打,后被人拉开。小刘的妻子回家告诉小刘后,小刘与妻子又回到小王家并与其发生争吵。此时,被告人霍四建从中插话,与小刘发生纠纷,霍四建持菜刀追赶小刘,追上后,向其头部连砍二、三刀,将其砍到在地后,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伤者小刘被人致伤,头枕部头皮裂伤,颅骨骨折,左眉弓和右下脸皮裂伤,右泪小管断裂,经清创缝合,损害程度为轻伤。逃亡这5年,霍四建辗转广西多地担惊受怕地打工,苦不堪言,2009518被告人霍四建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其行为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霍四建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投案自首,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从轻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莫富强 邵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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