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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法院四项措施力促人民陪审员工作上台阶
作者:潘成斌  发布时间:2010-04-07 08:48:35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蚌山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狠抓人民陪审员工作,使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一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该院将统一培训、业务自学、个案研究相结合,除安排各审判庭分别对陪审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陪审员旁听观摩庭审,开展疑难案件讨论外,还就刚生效的《最高人民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组织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统一学习培训;同时尽力为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创造条件,为其购买业务书籍,订阅法律报刊,有效提升了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二是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工作。为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工作,今年以来该院连续下发了多个文件对人民陪审员培训、审案、考核、奖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个人档案,对其参加培训、审理案件、审判纪律、工作出勤等情况予以记载,作为年终考核、发放补助的依据。该院还就人民陪审员参审普通程序案件必须达到30%以上对各业务庭做了硬性规定。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该院利用人民陪审员的职业优势,注重甄别参审案件类型,对于技术性强的案件,选用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审,弥补了法官专业技术知识的不足;对于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邀请在当地有威望的陪审员参加,增强了与当事人的亲和力,消除了双方的猜疑心理,促进了案件的调解,使人民陪审员在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是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补充机制。针对辖区的扩大、新类型案件的增加及由于个人工作、住地变动而致人民陪审员流失等原因,该院将完善人民陪审员补充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3月中旬,该院向社会公开选任12名人民陪审员,为人民陪审员队伍补充新鲜血液,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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