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直击
开发商欠监理费 法院调解俱欢颜
作者:莫富强 刘心乐  发布时间:2010-04-12 11:24:56 打印 字号: | |

工程完工却欠着监理费,开发商因此被告上法院。日前,蚌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结此案。

20004月被告程彪开发建设蚌埠某工程,聘用冯坤、牛瑞为其工程监理,该工程结束后,尚欠二万元监理费未付,约定于同年1031日付清余款。2008512被告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将拖欠监理费在同年630日前付清,但其仅给付二千元后就一直未付,原告经索要无果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18000元及利息1194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程彪于2010430日前偿还两原告冯坤、牛瑞监理费18000元,两原告放弃利息1194元的诉讼请求。(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海燕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