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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车车技差 销赃出事故
作者:张玫 李莉  发布时间:2010-05-13 08:07:04 打印 字号: | |

 

打工仔不老老实实地为老板干活,却对老板的小货车觊觎已久,无奈车技欠佳,盗车销赃未果,却换来十年徒刑。日前,该打工仔被蚌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08719,被告人李明在其打工的地方,蚌埠燕山路出售石棉瓦店内,趁店内无人之机,将店主的江淮牌小货车盗走。但是,在其准备开往淮南销赃的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李明便弃车返回。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53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赃物被追回,被告人李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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