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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陪衬” 做好“三员”
蚌山区法院陪审员队伍再注新鲜血液
作者:莫富强  发布时间:2010-05-25 17:09:54 打印 字号: | |

525下午,在蚌山区法院召开的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岗前培训会上,随着区人大赵恒鲁副主任、王先年院长亲手将人民陪审员聘书交到13名“无袍法官”手中,标志着后者将开始郑重履行起人民陪审员的神圣职责。

赵副主任在发言中指出,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推进司法民主进程,促进司法公正公开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新任陪审员要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人民陪审工作的关系,切实明确并履行好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当好陪审,不做陪衬,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增强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效益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王先年院长对大家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他要求大家要做好“三员”。首先要做好人民陪审员。他要求大家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学习,不断调高在自己的法律素养,要善于利用自己的社会威望和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矛盾化解上的“减压阀”和“调节器”的作用,瞄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在深入社会矛盾化解上化功夫,和法院干警一道,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迈出新步伐。其次,他希望大家同时也要做好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干警在办案的全工程进行监督,对任何不廉、不公行为,可直接向院党组汇报,院党组将不姑息、不护短。最后,还要做好宣传员。他说,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对法院工作会有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通过大家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真实情况,消除社会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猜疑和误解,使案件当事人息诉服判,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增强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关注和认同,提高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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