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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肢农民起诉 农家变成法庭
作者:肖蓉  发布时间:2010-06-30 09:25:32 打印 字号: | |
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

自己打工不幸致残导致左腿截肢,随着开庭日期的临近,小江一直为怎么去参加庭审犯愁。“开庭日期不变,到你家里开庭!”蚌山区法院的一个通知令小江顿时释怀。

原告小江家住秦集镇姜顾村,从这里到蚌山区法院大约有半小时的车程,中间还要转一次车,这对腿被截肢的小江来说十分不方便。为方便小江参加庭审,法官决定将庭审的地点改到小江的家中。625日上午,当事人双方及其代理人、法官齐聚原告家中。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法庭主持调解。

1999年开始,原告小江在位于燕山乡的某厂干活。2007121日上午,原告小江如往常一样来到厂里干活。他在独自操作机器制作水泥涵管时发生了意外,被制作机挂起。这次事故导致小江的双腿伤残,左腿膝盖以下被截肢。经司法鉴定,小江双下肢损伤等级为五级。伤愈后,小江将该厂的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其各种经济损失。

日前该案正在调解中。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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