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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游玩发兽性 老板原来是色狼
作者:莫富强 邵卫东  发布时间:2010-07-05 08:21:19 打印 字号: | |

 

一小作坊业主因强奸女工,日前被蚌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被告人秦收是一磨玉作坊小老板,2009125中午12时许,秦收将作坊女工李某带到蚌埠梅花山游玩,在山坡休息时,秦收将被害人李某的下身衣服扒至膝盖处,自己也将下身衣服退至膝盖处,企图强奸李某,因被害人老是扭动,没有得逞。2009121622时许,被告人秦收送被害人李某回家,途径一私人厂房时,秦收强行将李某拉入厂房里一楼梯间内,在对其实施强奸的过程中,因被害人李某极力反抗,强奸未遂。秦收又用手指抠摸被害人李某下身,被李某抓破左手背,秦收仓惶逃离现场。第二天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收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秦收实施两次强奸行为,均属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秦收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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