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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抢生意起纠纷 一拳换来半年刑
作者:莫富强 张勇  发布时间:2010-07-05 08:22:38 打印 字号: | |

 

一货车司机因与同行抢生意,企图用拳头解决纠纷,却换来半年刑期。日前,该司机被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099238时许,被告人卢仁与被害人小艾在蚌埠市某银行前因争抢拉货生意发生矛盾,被告人卢仁用拳击打小艾的面部,致小艾所戴墨镜碎裂划伤面部,201017法医鉴定小艾的损伤程度为轻伤。被告人卢仁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于201031到派出所投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仁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卢仁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其亲属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决被告人卢仁犯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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