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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留宿反被抢 同村邻居判六年
作者:张玫 李莉  发布时间:2010-08-05 08:06:43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陈某本是同村邻居,陈某好心让刘某留宿,却遭刘某抢劫。近日,蚌山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0118凌晨1时许,被告人刘某窜至本市燕山乡老年公寓值班室,敲打值班室的窗户,要求进入。正在值班的被害人陈某见是同村邻居,便开门让刘进入室内。简短交谈后,刘要求借宿。因双方是同村邻居,陈默许其在房内逗留。凌晨3时许,刘突然持刀威胁陈要钱,在搜遍陈全身未找到钱的情况下,又翻动床铺,将陈置于床上的军绿棉袄内的590元人民币抢走后逃离。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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