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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骗老乡 传销进班房
作者:莫富强 张勇  发布时间:2010-08-27 09:21:49 打印 字号: | |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高工资的驾驶员的职位原来只是一个幌子,三个云南人被老乡骗至蚌埠传销上课。日前,五被告分别被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041被告人李某以蚌埠市有驾驶员的工作,每月工资3500元为诱饵,将云南省姚安县弥兴镇的同乡杨某等三人骗到蚌埠,李某等五人自4116日对杨某等三人采用不准单独出入、不准单独打电话、每天上午有人看管去传销组织课堂听传销课、上厕所都要专人陪同、晚上睡觉门从外面反锁等方式非法拘禁,以迫使杨某等三人加入他们的传销组织。4167时许,两个被告人带着杨某去传销课堂听课,路过光彩大市场时,遇到巡逻警车,杨某报警,民警随即将五被告人抓获并解救出其余两个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五人采取看管方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在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当,不分主从。遂依法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五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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