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日新月异,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纠纷、拆迁补偿等引发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蚌山区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中注重将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结合并将之穿插在案件的审理之中,妥善处理家庭邻里纠纷,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地处蚌埠市郊某村的褚氏兄弟俩因承包土地经营权及宅基地归属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撕打,弟弟一气之下,将胞哥告上蚌山区法院。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和诉争焦点。为尽快解决纠纷,主审法官先后走访了村委会及同宗长辈村民,并请他们劝说和调解。在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分别找他们谈话,哓之一理,动之一情,既肯定他们兄弟平时和睦相处的事实,又指出此次纠纷中各自存在的问题,终于使褚氏兄弟幌然大悟,握手言欢。
上述案件就属于城镇化进程中的新类型案件。此类案件的特点是案情简单,诉争标的特殊,但主体也特殊,若处理不当,将会影响家庭邻里关系。如何克服就案办案的狭溢观念,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就成为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本案主审法官采取走访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和同宗长辈,并请其出面进行劝说调解,将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巧妙地穿插在案件的审理之中,既查明了事实,又分清了是非,使当事人自已明白错在何处,彻底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