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欠过小王三万元,对是否还款,小王小李两亲戚各执一词。近日,蚌山区法院调结该案。
今年九月,小王拿欠条起诉了小李,当法官到小李处送达时,小李以钱已还、欠条未销毁为由拒绝签收。在法官近半小时的劝说下,小李签收了文书。法官先后又主持了三次调解,对小李进行法律“疏导”,后小李带着三万元及时进行了履行,小王承担了案件受理费。
为避免不必要的官司和经济损失,法官在此提醒有经济往来的亲友,法官断案主要依据证据,所以在销毁欠条时,要确认销毁的是否为原件;在还钱时,对方若称欠条找不到、亲友间不会赖账等等,最好请对方打下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