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区法院法官风尘仆仆赶往铜陵监狱,通过庭后调解,成功审结了一起在押重刑犯的离婚案件。
曹某(男)与杨某(女)于2006年12月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婚后感情尚可。2009年10月,曹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现服刑于铜陵监狱。今年9月,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尽管在开庭审理之前,监狱方面的管教干部已经对曹某做了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但庭审一开始,曹某面对杨某的离婚诉求,还是显得情绪较为激动。审判人员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曹某的思想工作,劝导曹某要理智对待离婚,无论是否离婚,都要认真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法官寓法于理、以理释法、耐心说服,终于打动了曹某。最终曹某与杨某庭后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由于双方无共同子女,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一套房产,变卖后平均分割。
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曹某表示,法院这样充分尊重一个重刑犯的诉讼权利让我感动,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