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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昧妻怀孕流产 无情夫起诉离婚
作者:聂雪梅  发布时间:2011-01-18 11:05:43 打印 字号: | |

因重男轻女,妻子怀上了二胎,因丈夫反对又要流产,中止妊娠才2个月丈夫又要离婚。日前,蚌山区法院驳回了丈夫的诉求。

小杰是一位2岁女孩的妈妈,与丈夫结婚四年多了,几年来日子也算过得和和睦睦。但因小杰认为丈夫家重男轻女,小杰遂萌生了再要一个孩子的念头。

20108月份,新的小生命真的悄然来临,小杰又怀孕了。当小杰将这一“好”消息告知丈夫小东时,却得到了丈夫的当头一棒,小东坚决不同意要这个孩子,并强烈要求小杰将孩子打掉,这可伤透了小杰的心,小杰则不同意打掉孩子,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小东丢下怀孕的妻子,离家出走了,小杰则整天以泪洗面。无奈之下,10月份小杰一人独自将孩子打掉,并带着女儿搬出了两人的爱巢,但仍希望小东能回心转意,将娘俩接回家,可等来的却是小东的一纸要求离婚的诉状。经蚌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小杰将流产的病历、证明给了小东,小东仍不相信小杰流产了,看着泪流满面的妻子,没有一丝安慰的话,有的只是冷冰冰的脸和坚决要求离婚的态度。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本案小杰中止妊娠才2个月,故小东不得提出离婚,法院动员小东撤诉,接回小杰,小东不同意,无奈,法院遂裁定驳回了小东的起诉。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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