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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借钱为友盖房 不上公堂友不还账
作者:刘心乐  发布时间:2011-01-26 08:49:58 打印 字号: | |

好朋友盖房急等用钱,老谢二话没说,从银行取了21600元送上。可四年过去了,老王夫妇却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借款。小谢无奈之下到法院诉讼,日前,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这样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件。

2006年年底,老王夫妇准备将农村老家的房屋翻修,可还差2万元钱,找到了老谢。热心的老谢到银行取了2万元钱,连同身上的1600元一并借给了老王夫妇。老王夫妇千恩万谢的出具借条,载明:今借谢某人民币21600元整,每月利息200元。如今四年过去了,不仅利息一分没见,本金也迟迟要不回来。听说老王夫妇的房屋马上要拆迁,老谢赶忙到法院起诉,要求老王夫妇偿还借款21600元及四年利息9600元。

老王夫妇辩称:借款是事实,但两口子都是临时工,干一天吃一天,所以没钱还。

法院审理认为:老谢和老王夫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老王夫妇理应及时还本付息。如果双方不能就还款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老谢的财产保全申请同拆迁部门联系,对老王夫妇的房屋进行查封保全。据此,法院对老王夫妇释法明理,告知可能的法律后果,并根据老王夫妇的经济状况调解老谢适当让步。老王夫妇终于答应想办法在2011110日前一次性付清借款21000元,如果付不成,则全额偿还本金21600元,利息5000元。老谢也答应老王夫妇能够在2011110日前一次性付清借款21000元,其愿意放弃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请求。

2011110上午,老王带着21000元现金在法院和老谢履行了交付义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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