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吃不起这个亏,我就是要争这个理,感谢法官主持公道,让我的心气顺了,姐姐还是姐姐,弟弟还是弟弟。”2011年1月10日上午,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葛大姐手里拿着撤诉裁定书,乐呵呵的念叨着。
葛大姐姐弟俩宅基地相邻。征地拆迁的补偿让姐弟俩发生了隔阂,葛小弟为了能够在将来的拆迁中多得些利益,已经将房屋盖到了葛大姐的宅基地地界上,并损坏了葛大姐的厕所。在葛大姐拿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找到村委会处理时,葛小弟竟然讲证是假的,不予理睬。葛大姐无奈之下,提起诉讼,要求葛小弟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葛大姐的主张有相应证据证实,应予支持。葛小弟建房没有考虑到四邻利益,留出必要的空间,也没有四邻签字认可,其对葛大姐的损害后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经过法院调解,葛小弟承认了错误,葛大姐也主动放弃了赔偿要求,并当即提出撤诉申请,姐弟俩的亲情恢复了,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