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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蜗居叔侄反目 促调解共度元宵
作者:章一鸣  发布时间:2011-02-18 09:06:43 打印 字号: | |

处理家庭矛盾应相互理解,及时沟通,若处理不当轻则激化矛盾,重则亲人反目。蚌埠的郑姓叔侄对簿公堂,原因只是叔叔挤占了侄儿十几平方米的承租公房。大年初九,该案在蚌山区法院调结。

侄儿郑一的父亲承租着本市某单位的公房一处,郑一从小父母离异,其跟随母亲居住。后郑一的父亲因病去世,后事均为郑一的亲叔叔郑二操办,之后郑一父亲承租的公房就由郑二一直居住、使用至今。现郑一已长大成人在一家单位上班,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但因房价太高,无奈一直借住于朋友家中。因郑二现住房还为郑一父亲名下承租,故郑一要求叔叔将房屋返还给自己留做结婚使用,但郑二以郑一对其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为由拒绝返还,多次协商无效,郑一将叔叔起诉至法院,要求郑二腾退其父亲名下的承租房。

此案于2011211开庭审理,正是大年初九,叔侄两气呼呼的来到法院,见面就争吵起来,主审法官及时的制止了双方的过激行为。耐心做起了调解工作,调解间隙,室外响起了隆隆的新春鞭炮声,法官利用过节这一团圆氛围,劝导双方应已亲情为重,最终促使双方达成郑二搬出房屋的调解意见。离开法院前,郑一表示,自己的叔叔为了父亲的生前、生后事来回奔波,作为自己其实内心也是十分感激的,叔叔可以延长一些时间再搬出房屋。郑二也表示,郑一父亲已经去世,以后郑一的结婚其来张郑,还邀请郑一元宵节到家里吃饭相聚。叔侄二人愉快的走出了法院的大门。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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