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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想常回家看看 赡养用薪更要用心
作者:肖 蓉   发布时间:2011-02-28 08:30:56 打印 字号: | |

把老人送进敬老院,不缺吃,不缺穿,但老人就是想常回家看看。日前,蚌山区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孤寡老人要求撤销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的案件。

年逾八旬的张老太由于膝下无儿无女,两年前,在老伴去世后与侄儿陈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由陈某负责为张老太解决养老送终等问题,张老太百年之后,其遗产由陈某继承。协议签定后,陈某将张老太送到养老院生活,亦为张老太支付了在养老院的生活费用,但陈某没有用心去照顾老人,逢年过节也没有将张老太接回家中团圆,致使张老太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张老太遂起诉至蚌山区法院要求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此案在庭审时,旁听群众众多,原被告都感觉很委屈,且情绪激动,主审法官在对双方进行劝阻抚慰的同时,又背靠背地分别与双方沟通、交流,最终感动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老太偿还侄儿两年间在敬老院的支出,撤销该遗赠抚养协议。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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