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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行政风险预警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蚌山区法院行政审判职能延伸
作者:莫富强  发布时间:2011-03-22 08:24:34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防范社会风险,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蚌山区法院变被动防范为主动化解,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以行政审判工作为切入点,积极构建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在机制中谋“互动”。建立听审制度,通过不定期选择典型、有教育引导意义的案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参加听审,力争通过庭审教育引导诉讼参加人,特别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行政争议得到实际解决,进而推进行政的长效、有序、合法运行。建立法院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机制。建立由法院行政审判庭、执行局与各行政机关执法部门参加的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情况和信息,研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法院和行政机关良性互动。

在风险前亮“红灯”。以联席会议、联络员、司法建议书等形式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通报行政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风险“预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对重大案件判后回访,不定期地走访行政机关,了解行政机关最新动态,对法院生效判决的态度以及判后的社会效果,认真听取行政机关对法院工作的要求,适时进行法律指导,实现司法与行政双促进双提高。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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