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蚌山区法院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审判管理与廉政监督的有机融合,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了 “排查、评估、防控”三位一体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体系,力争做到将反腐关口前移和廉政风险节点的有效监控。
找准风险部位,突出防控重点,在“查”上下功夫。以开展廉政预警防控工作为切入点,针对审判、执行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深入调查研究,查找廉政风险点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从人、财、物管理重要权利运行的关键点入手,组织动员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廉政岗位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认真查找可能引发不廉洁行为的“五类风险”,即自律风险、设权风险、操作风险、制度风险、绩效风险。
针对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在“防”上见成效。按照单位和部门分别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库,记录部门、个人是否有违规违法的相关信息;针对各部门和岗位职能特点,定期对搜集的主要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判定廉政风险有无实际发生可能;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的要求,全面落实“诫勉”、“函询”、“问责”等制度规定,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监督管理,总结防范经验,在“管”上求突破。积极考核防范效果,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层面和不同风险等级,实行分层管理、分级防控。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分别是单位、庭室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层面范围内的风险管理负总责,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实行分级防控;化预警机制建设和日常监控,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民意调查、设立举报箱等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