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6岁的新婚“妻子”小云结婚后仅12天,便不知去向,糊涂“丈夫”落的人才两空,愤而将“老丈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钱及贵重物品5万元。日前,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
2010年12月,22岁的农村男孩小军认识了邻村的15岁的小云,两人一见倾心,双方对对方都产生了爱意,小军虽还年轻,但在农村也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便托了媒人前往小云家说媒,小云的父母见小军老实本份,家境也算过的去,便同意了这门婚事,并按农村风俗习惯向小军提出要3万元彩礼,小军如数奉上,因小云年龄不满20周岁,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双方未能登记结婚,两家父母便决定按风俗习惯先给两个孩子举行婚礼,在结婚前几天,小云让小军买了金戒指、金项链等贵重物品。结婚当日,小云家人又以“万里挑一”的名义向小军要了10001元。婚礼在
法院审理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第十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两人未登记结婚,只是举行了婚礼,且时间短暂,故认为应该予以返还。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小云父母一次性返还小军15000元,小军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