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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兄妹失和 和谐执行止争
作者:陈松  发布时间:2011-04-29 08:50:53 打印 字号: | |

张兄和张妹本是亲兄妹,为了2亩承包地,两兄妹闹到法庭,最终在执行阶段,因各让一步而达成和解。

张妹和张兄均系近50岁的人,他们原本共同生活在蚌埠市燕山乡某村,1985年张妹结婚嫁到邻村。张妹在其丈夫家未分配到农村集体承包地,而张妹在原娘家1980年曾分的2亩农村集体承包地,1995年土地二轮承包,该村二轮承包以一轮承包既1980年的承包为基础,承包人和承包亩数不变。张妹的父亲张父因年老体衰,其户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被分解给其二个儿子张兄和张弟户下,张妹的2亩农村集体承包地被分配到了以其兄张兄为户主的家庭承包经营户里。刚开始尚风平浪尽,但近年来,随着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和城市建设中农村集体承包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提高,张兄和张妹家庭内部虽产生矛盾,因矛盾处置不当,兄妹间又打又闹,又吵又骂,最后张妹将张兄告到蚌山区法院,要求张兄返还2亩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法律规定,女儿出嫁后,在丈夫家未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其在原娘家取得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收回,张妹享有原娘家的2亩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张兄应当予以返还,法院判决张兄返还张妹2亩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因张兄未履行判决,张妹申请执行,执行中,蚌山区法院冻结了张兄的银行存款,考虑到张兄张妹的亲兄妹关系及他们父亲以后的赡养问题,法院晓之以厉害,动之以真情,并不厌其烦多次调解,最终以张兄给付张妹3万现金的方式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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