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直击
三上法庭告姑母 祖传老屋终有主
作者:寇学年  发布时间:2011-06-14 09:35:02 打印 字号: | |
王兰老人的儿子将补偿款当场交付

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确权纠纷案件,房屋归姑姑王兰老人所有,王兰补偿给侄女王小燕12万元。该案的成功调解,圆满的让这份50年代的购房契约引起的姑侄女之间的三场官司,全部划上了句号。

19508月,原告王小燕祖父王贵购买了李某房屋一间,几经变迁,现已为蚌埠一门面房。原告王小燕父亲及姑姑王兰随祖父王贵一直居住在该房屋。1961927,王贵去世。200211月份,原告王小燕父亲去世。王小燕与姑姑王兰因该房产继承发生纠纷,王小燕前后三次将姑姑王兰起诉到法院,前两次因证据不足,均撤诉。现再次起诉请求确认该房屋为王贵所有。案经审理后,发现了一重要事实证据后组织双方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上述的调解协议。(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