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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而不罚巧执行 八年冤家成朋友
作者:陈松  发布时间:2011-06-17 10:02:14 打印 字号: | |

八年前买的房子至今未能过户,这成了买主老方的心病。蚌山区法院的和谐执行最终使得买卖双方成了朋友。

老方8年前即2003年初买了老赵的一套房产,老方在付完房款后,老赵以种种原因和矛盾为由一直未协助老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老方与老赵为此纠结了整整8年,为此老方于2011年初将老赵诉至蚌山法院。蚌山法院经审理,判决老赵协助老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因8年的纠结,老赵未主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为此,老方不得不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没有惊动老赵,而是通过查询,及时冻结了老赵的8千多元的存款。存款冻结后,法官及时通知老赵和老方到法院,一方面告知老赵如果不主动履行义务,将面临罚款的司法处罚,一方面做老方的工作,让其大度一点,提高老赵主动配合的积极性。在法院的调解下,老方和老赵约定了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和方式。令老赵想不到的是,在办完过户手续后,老方主动给了老赵200元的辛苦费,并承担了案件的执行费用。第二天,老赵和老方不约而同的一起跑到法院,对法官专程进行感谢,之后老赵和老方有说有笑地一起走出了法院,8年的纠结在阵阵欢语中消逝殆尽。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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