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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十余载 牢狱是归宿
作者:张玫 陈维维  发布时间:2011-06-17 10:04:05 打印 字号: | |

透支信用卡,被取保后潜逃十余年。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刘某不服,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依法维持了蚌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1996128,被告人刘某在中国银行蚌埠分行信用卡部申请办理长城卡,1997420起被告人刘某开始用此卡进行透支,共透支本金108094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19979251111经该行催收,至今没有还款。后刘某于1997年、1998年以同样手段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分别透支34416元和14767元,三笔透支本息合计293344元。1998710被告人刘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刑事拘留,同年730日被取保候审,后潜逃。201082被石家庄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酌定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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