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法院要闻
蚌山区法院行政审判注重协调促和谐
作者:金煜  发布时间:2011-06-20 11:26:50 打印 字号: | |
图为案件当事人在法院的协调下撤诉

今年以来,蚌山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坚持以“四法”化解“官民”矛盾,既有力地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又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府满意、群众高兴的最佳效应。

蚌山区位于蚌埠市中心地带,区内各行政机关云集,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增多、涉及行政主体多、社会影响大的态势,针对行政诉讼案件矛盾激化、处理难度大的情况,该院行政庭坚持"四法"推进案件协调和解,即诉前协调法、合力协调法、领导协调法、互动协调法。今年1-6月份,该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4件,审结19件,通过协调,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的8件,协调率达42%,比2010年上半年协调率增长110%,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王斌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