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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芥末酱抢项链 被判刑期八年半
作者:周春艳  发布时间:2011-07-04 09:45:01 打印 字号: | |

不法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日前,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吴洪周用芥末酱揉搓被害人面部实施抢劫。

201132210时许,被告人吴洪周尾随被害人至蚌埠市某小区,当被害人到楼下按门铃时,被告人假借找人为名上去与被害人搭话,然后用事先准备的芥末酱对被害人面部进行猛烈揉搓,对其语言威胁,将被害人脖子上佩戴的铂金项链抢走。被告人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抓获。赃物被追回,已发还失主。后经鉴定:该铂金项链价值人民币99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洪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赃物被追回,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吴洪周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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