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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持毒刚入狱 自己贩毒也领刑
作者:王林 周春艳  发布时间:2011-07-07 11:04:38 打印 字号: | |

日前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而在不久前,其男友徐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陆某,小名毛毛,28岁,在其男友入狱后,被告人陆某在男友住处找到冰毒9左右,为了筹钱给男友用,便与男友朋友周某某(已判刑)商议把这些毒品卖掉。201012317时许,周某某用手机短信告诉陆某有人要毒品,其正在谈价钱,一会去取毒品,二人约定在某浴池见面。见面后,陆某交给周某某3冰毒让其贩卖。周某某在交易过程中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仍与他人商议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陆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系初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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