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8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查询到欠款人的银行帐户上有存款,依法从该帐户上扣划了4510元,从而执结了这件朋友之间的借款纠纷案。
2005年,被告殷某向朋友高某借款5000元,后在2008年5月23日书写了一张欠条,但是一直未偿还。高某起诉到法院后,两人于2010年4月13日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由殷某在当年9月底前付清,诉讼费用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高某负担。可是到期后殷某却没有如约还款,高某于是申请了强制执行。两人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在2011年2月先付1000元,余款从3月起每月付200元。可是殷某只付了1000元,后来就拒绝还款并失去了联系。高某很是着急,执行法院经过细致的查询,终于查到了殷某的存款,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