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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陷阱 拆迁引发诈骗多
作者:邵卫东 周春艳  发布时间:2011-07-13 10:51:52 打印 字号: | |

现阶段,我市正处于大建设时期,热火朝天的拆迁场面随处可见,但是这也给少数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近期,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两起与拆迁相关的刑事案件。

第一起:20083月,被告人刘邦彦在蚌埠市雪花村凌坝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助拆迁户张某向政府多要补偿费,需给主管领导送礼为由,非法收受张某的电脑、空调、购物卡等价值人民币37780元物品。因有关领导拒收,上述物品被刘邦彦个人占有。案发后,被告人退出全部赃款。被告人刘邦彦一审被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第二起:201010月份,被告人印加林到被害人谢某开的小诊所看病,闲聊中得知谢某家有房子等待拆迁。被告人印加林便谎称,认识行政执法局的相关领导,如需要可以帮忙。事后多次询问谢某拆迁事宜。 20114月,谢某得知老房子马上要被强拆,便联系印加林帮忙。印加林承诺一定办好此事,可以按每平方米1050元取得拆迁费用,但办理此事需要活动资金。被害人谢某信以为真。20114413日,被告人印加林以帮助谢某办理拆迁事宜为由,先后从谢玉玲处骗取现金11200元。所得赃款被印加林挥霍。印加林被抓获后,主动退出赃款3500元,已发还被害人。一审被告人印加林被认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以上两起案件均是被告人利用被害人希望得到更多的拆迁补偿款的心理,承诺通过“关系”能够使被害人好梦成真。可以看出:被害人的防范意识弱,投机取巧、“走后门”的惯性思维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条件。为避免以后出现类似案件,提醒广大拆迁户及时了解政府政策,尊重和信任政府,提高警惕,勿贪不当之利。(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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