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出色而获得领导的赏识,升职加薪肯定是大喜事, 但工作随之更繁忙,应酬也多了,即便如此,也不能忽视家庭义务和夫妻情感的培养,否则婚姻照样会亮起红灯。日前,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不准小李和小王离婚。
小李和小王原是同事关系,于2003年恋爱,2006年9月登记结婚,2009年3月生育一女,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较好。小王聪明好学,踏实能干,为给家庭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而应聘到某民营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并很快因业绩突出而受到领导的赏识和重用,被提拔为办公室主任。应酬的增加使小王回家吃饭的机会越来越少,酒喝的越来越多,脾气也越来越大,家里的事务和孩子基本不闻不问,小李一提意见夫妻就吵架,看着越来越陌生的小王,小李提出了离婚。
小王辩称:小李诉状内容不全是事实,我们还是有感情的,我在外辛辛苦苦工作全是为了家庭和孩子。在接到法院送达的离婚诉状后,我已经醒悟了过来,愿意按照小李的要求改正自身存在的不足,这一段时间已经基本不出去吃饭了。孩子才2岁多,也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故不同意离婚。
蚌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小李和小王系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婚后又育有一女。双方理应珍惜夫妻感情,共同协商处理家庭事物。现由于小王工作岗位调整到单位办公室,对外接待和朋友应酬较多,且偶有酗酒现象,致影响夫妻感情,其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但小李也应考虑小王的工作性质变化,同其加强沟通,采取互谅互让的方法理性解决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冲突。现小李提出离婚,小王不予同意,并表示愿意改善自身行为,对家庭多承担责任,故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