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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精神抑郁 专盗商场衣服
作者:王林  发布时间:2011-07-18 09:05:52 打印 字号: | |

日前,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1138下午,被告人孙某某窜至蚌埠市某商场盗得风雅格牌单上衣一件,又窜至该商场四楼裘得利厅盗得壹美佳人牌棉衣一件。后被告人孙某某又窜至本市港台街盗得迪语裳牌裘皮短大衣一件。经蚌埠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三件衣服总价值人民币4650元。犯罪后,被告人孙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盗三件衣服当日被追回,已发还被害人。2009417,被告人孙某某被诊断为抑郁症。2011531,鉴定意见:孙某某患抑郁症,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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