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对被害人李某作出了经济补偿,得到谅解,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刘某作出以上判决。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对被害人李某作出了经济补偿,得到谅解,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刘某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