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直击
两个老太打架 一受伤一领刑
作者:张玫 陈维维  发布时间:2011-08-18 11:35:20 打印 字号: | |

85岁姜某和68岁的白某因琐事发生纠纷进而撕打,姜某受伤,白某赔钱又坐牢。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时年69岁的被告人白某拘役四个月,赔偿姜某医疗费等损失4818.81元。

2010111上午,被告人白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姜某的儿子王某对骂,后姜某与白某对骂,在对骂的过程中姜某用手中的拐杖去打白某,被白某夺下丢在一旁,接着双方手抓着手厮打起来,在厮打过程中,造成姜某左手食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伸肌腱损伤,经鉴定,姜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白某于20101221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姜某住院治疗19天,花去医疗费3181.89元,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白某赔偿其医疗费等相应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白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白某侵犯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的生命健康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